十、镇江:司浩故意杀人案
——吸毒致幻后杀害女友
基本案情:2013年1月13日晚,被告人司浩因吸毒产生幻觉,认为女友于丽要加害自己,遂驾车将于丽带至312国道句容市宝华路段293KM+900米处,采用红布带勒颈、双手掐脖等手段将于丽杀害并掩埋于路边沙石堆中。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于丽系被他人勒颈、扼颈、掩埋后异物吸入阻塞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裁判结果: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司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司浩有自首情节,故判处被告人司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司浩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件评析:吸食毒品可以破坏人的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各种幻觉,致人犯罪。本案中,被告人司浩在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感觉其女友于丽欲加害自己,遂采用红布带勒颈、双手掐脖等手段将于丽杀害并掩埋于路边沙石堆中。司浩既是残忍的杀人凶手,又是可怜的毒品受害者。
被告人因醉酒、吸毒等自陷性行为导致神志不清从而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