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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班长涉嫌奸杀案被判 入狱5年后提出申诉

发布时间:2015-05-27 07:26:31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卢义杰  |   责任编辑:张云荣
中学班长因曾在案发附近活动过,便被警方认为是犯罪嫌疑人,在未经过充分的证明之下,就将其判罪收监,这对一个中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事情,入狱五年后,该中学生提出申诉。

  通知书还显示,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知晓,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张志超对此并不认同。他在接受律师会见时坚称,这些作案情节都是在警察提示下说的,不说会打他。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定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等,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提起抗诉。

  中国青年报记者5月26日向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其表示,案件在某些细节上存在着一些瑕疵,但是,不影响这个案件的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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