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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班长涉嫌奸杀案被判 入狱5年后提出申诉

发布时间:2015-05-27 07:26:31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卢义杰  |   责任编辑:张云荣
中学班长因曾在案发附近活动过,便被警方认为是犯罪嫌疑人,在未经过充分的证明之下,就将其判罪收监,这对一个中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事情,入狱五年后,该中学生提出申诉。

中学生班长涉嫌奸杀案被判 入狱5年后提出申诉
图片来源网络

  张志超即将在监狱里度过他的26岁生日

  10年前,这名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因为被指认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从而卷入一场奸杀案的漩涡。法院最终认定他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他并未上诉。

  然而,入狱5年之后,张志超提出申诉,表示事情根本不是他干的。

  在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李逊律师及其团队看来,原审判决的证据并不扎实。说是强奸,但并未提取到张志超的精液;说张志超事发当天为何待在现场附近,却有3个版本;说张志超用编织袋套住尸体上半部分,而警方却无法解释清楚编织袋的来源……

  唯一的物证是一根木棒——这被认定用来插进受害尸体的肛门——但是,对于这个小木棒,既没有提取受害者的有关物质,也没有尝试去提取张志超的指纹。

  上级法院驳回了张志超的申诉。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工作人员也回应称,案件在某些细节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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