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再次发函要求公安收缴“山寨公章”。(当事人供图)
当事人上访被“推出门外”
公安:“山寨公章”系“依法办理”
眼看南京市公安局及秦淮分局对此事不做任何处理,“新中期公司”副总熊宝龙不断上访。今年二月,当他再次来到秦淮分局讨要说法时,还未张口,就被该局治安大队一名胡姓副大队长推搡出门外。那么,当年原白下公安分局的有关工作人员为何没有审查材料,就违规审批印章许可证?为何在检察院的督办之下,这枚被鉴定为伪造的假章至今没有收缴?这其中又有什么内幕?
对此,与原白下公安分局合并后的秦淮公安分局回应,2007年2月7日,新中期公司授权相关人员携带资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公章“以旧换新”相关手续,而公安方面,则是“依法对新中期公司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核,并根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