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物证鉴定书标注“印章系伪造”。(当事人供图)
更令杜海燕措手不及的是吴茂康所持有的这枚“山寨章”惹来的一系列麻烦。2007年3月,吴茂康等人利用“山寨章”转让了公司拥有的江苏省信息市场有限公司70%的股权,等到杜海燕决定将该70%股权转让,准备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时,才发现该资产早已“另有其主”。2007年9月,吴茂康利用“山寨章”,又将公司下属的上海国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策”)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自己,修改了公司章程,召开了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宇孚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开展业务和工作,处置上海国策的资产,将上海国策持有的“猴王股份”以6499872.4元用于抵债,给新中期公司造成了数亿元的经济损失。
新中期公司:“打假”之路坎坷又漫长
从2007年到2014年,7年时间下来,尽管新中期公司一直在争取自己的权益,但公安仍然没有收缴这枚“山寨章”。新中期公司委托律师严彤向记者诉说了公司对这枚“山寨章”艰难的“打假路线”:“2007年的时候,我们是想和原白下公安分局协商,请求公安查清事实。结果,原白下公安给我们出具了一份公函,表示公安对申请以旧换新公章的审核没有出错,出现两个章是我们公司的内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