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法治 > 舆论监督 > 正文

供热纠纷市民胜诉 采暖户供热方本是依存关系为何一直对立?

发布时间:2016-01-17 13:47:1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王妍  |   责任编辑:赵修丽
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供暖纠纷案,因为温度不达标,供热公司退还给住户一年采暖费的20%。事实上,自从入冬以来,像上述纠纷中供暖不达标的案例在兰州并不少见。

 

  暖气不热,用户就不肯交钱,那为什么供热公司还如此任性呢?一说起供暖矛盾,兰州兰太物业管理公司主任李建红言语中也透着无奈:费用收不上来,供热站周转也很困难:“我们供暖费用收不上来,老旧小区问题也比较多一点,外墙没有保暖材料,地沟里的管线也不行,现在我们为什么老建筑没法改造,政府给的资金太少。”

  一方因为供暖不利不交供暖费,一方又拿收不到供暖费为由,少供暖甚至停供暖。双方恶性循环,最后只能是双输。供暖站收不到钱,而居民则要挨冻。那么到底该如何解决这一矛盾,走出恶性循环的泥沼?

  事实上,兰州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城区供暖问题,为了化解矛盾,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就做出明确规定,居民家中室温标准为18℃,属于供热单位责任造成室温不达标的需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