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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刘斌:出租车“份子钱”应作为投资回报

发布时间:2015-01-17 11:08:12  |   来源:中国台湾网  |   作者:刘东  |   责任编辑:杨振鹏
一方面,出租车行业存在的诸如服务态度、拒载、不打表等弊端一直为人所诟病,另一方面,“专车”、打车软件等新形态的出现,满足了对现有出租车市场的部分需求。

  平衡两种利益关系

  《21世纪》:对出租车行业而言,改革过程中应该如何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

  刘斌:对出租车行业来说,确实要改革既有模式,平衡利益关系。要充分的认识到出租车同样属于个体经营的运营模式,可以搞公司制,但是不能阻断个体经营这种方式。

  出租车改革要平衡两个利益关系,一个是出租车与打车人之间的关系,即供需总量要有大致的平衡。另外一个就是出租车投资人和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平衡。要做到这两个平衡,改革出租车既有管理模式。我认为用该采取持业注册制。

  交管局、公安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设定条件,驾驶员的标准,符合持业条件的,你就应该让人家有经营权。车辆也要实行注册制,注册运营车辆需要有明确的标准条件,符合条件都可以自己去申请。这其实相当于出租车牌照放开,并且个人可以投资出租车。

  这样整个行业会更有竞争力,服务也更好。可以考虑让两种模式,即公司制模式和个人投资模式去竞争,在同等条件、技术、监管、安全标准和职业资格下,哪种模式运营得更好,应该有一个优胜劣汰的机制。

  互联网平台肯定要鼓励,互联网平台不仅对车辆运营者有利,比如减少空驶率,提高对接供需关系,其实这对监管也是有利的,互联网的大数据可以在将来对出租车进行定价时提供支撑。此外,互联网平台还可以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有效的监管,比如是否违规,或者是不是超时驾驶等等。超时驾驶是绝对不能提倡的事情,这是对公众的安全隐患。

  此外,一些出租车司机有涨运价的诉求,而现在不合理的问题在于出租车的利益分配问题,让一个不合理的运营机制继续维持,而让第三方对此买单,这种涨价是有问题的涨价,同样也是保护既得利益。实际上出租车涨价以后,可以预料到出租车公司也有涨份子钱的冲动,并且这个冲动会很大。因为出租车公司和司机谈的地位并不对等,即使现在不涨,但也可以两三年后找个理由,比如运营费用高了来涨“份子钱”。因为牌照没有放开,不改变运营模式,牌照就会被垄断,需要把这些利益根本依托打掉,才能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开“大门、正门”

  《21世纪》: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现行政策存在什么问题?

  刘斌: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出租车、“专车”和黑车的问题,大概可以归纳为两个矛盾,一是“专车”服务的兴起说明人们的交通需求和现实的交通体制、交通工具是有矛盾的;二是“专车”及互联网的新业态与出租车管理的旧业态存在矛盾。但我们现在管理部门没有从供需矛盾入手,是从解决新旧业态的矛盾从这方面入手。这基本上是按照老章程来管理新问题,保护既有利益而采取的措施。

  这种政策其实有大问题,我们甚至可以说,这是出租车没有搞好,去打了“专车”的板子,并没有从发展的角度,保护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

  对部分大城市而言,出现了出租车数量不够,买车限购,其他的方式也不允许的局面,实际上就把人都集中在公共交通上面,这种政策是不是就完全忽视掉客观需求和现实情况?我们要搞公交,那么我们就要把其他的卡死,是一种粗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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