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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刘斌:出租车“份子钱”应作为投资回报

发布时间:2015-01-17 11:08:12  |   来源:中国台湾网  |   作者:刘东  |   责任编辑:杨振鹏
一方面,出租车行业存在的诸如服务态度、拒载、不打表等弊端一直为人所诟病,另一方面,“专车”、打车软件等新形态的出现,满足了对现有出租车市场的部分需求。

  《21世纪》:有观点认为,“专车”的出现对出租车司机的收入构成影响,您如何看待?

  刘斌:现在出租车数量紧张,而出租车的司机收入又少,是不是“专车”抢了出租车的生意?实际上这个说法不太站得住脚,从出租车的收入来看,其实是没有太大下降的,乘客因为打不到出租车而选择“专车”,实际上出租车也一直在载客运营。只有少数情况,比如说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打到车的地方,“专车”才具有替代效果。但以乘客长时间等待为代价,还要满足出租车的收入要求,并不合理的。

  司机收入少的主要原因是费用过高,这个费用主要包含两块,一块是“份子钱”;一块是正常的运营费用,包括保险费、油费等。因为空驶率的问题,我们暂时不考虑出租车的运营费用,就说“份子钱”的问题。

  那么“份子钱”是不是合理?这个问题不能从出租车公司的角度来考虑,应该考虑出租车行业需要什么样的运输组织方式,或者说出租车行业究竟谁在做贡献来分析。如果出租车公司像铁路一样,需要有一个运输调度指挥中心的话,那么这个公司很重要,但出租车行业不是这样的,出租车公司在出租车运营中发挥的作用极少,或者说根本没什么作用,最多只发挥了一些监管的作用。实际上监管作用根本不需要出租车公司承担,这是政府承担的事情。

  出租车行业的真正的运营者其实就是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在成立之初,可能发挥了一些购买出租车的初始投资的作用。但是社会发展到现在,绝大部分出租车司机已经能够自己买车了,也就是说出租车公司真正所发挥的贡献已经极少。

  《21世纪》:怎么解决“份子钱”制度存在的弊端?

  刘斌:“份子钱”交给出租车公司有问题,因为这些钱交给了一个并没有对这个行业作出贡献的机构,这种收益分配方式是不恰当的。

  这类类似于早餐、理发等行业,以个人经营为主体的行业,它并不一定需要大的公司组织模式,当然大的公司组织模式,也有可能能够生存,出租车行业也是一样的情况。对出租车公司而言,不要去扼杀这种个体经营的生产模式。

  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份子钱该给投资出租车的投资人,这个出资人可以是司机自己。自己投资,自己运营,这样的利益捆绑是最一致的。将出租车的份子钱也可以给投资人作为投资回报,按照出租车的折旧年限,正常收益,这个是可以的,这样的“份子钱”肯定没有现在的“份子钱”那么高。

  从出租车司机收入和工作时间的投入比来说,有些地方确实偏少,份子钱则偏高。但降份子钱的最好办法是,改革出租车牌照制度,改革运输管理模式。出租车司机嫌份子钱高,可以自己投资和运营,份子钱交给自己。这是解决份子钱矛盾、平衡利益关系最好的办法。另一方面的问题是份子钱数额的多少是司机和公司谈妥的,所以出租车司机希望政府部门去降低,这也是不现实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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