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任会议,聘请12位社会各界代表为特约监察员。
据悉,聘请特约监察员,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随着国家监察机关和监察工作职责定位的新变化,在原监察部门建立的特邀监察员制度上,特约监察员制度应运而生。
“聘请特约监察员彰显的是监委作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是对‘谁来监督监委’的一种回应。”据介绍,本次聘请的12位特约监察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经过严格程序考察优选产生,聘期至2023年1月。
特约监察员正式“上岗”后,将严格履行职责,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市监委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精准更有效行使监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