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8点31分了,现场办事群众排起了长队,为什么你们二楼3个服务窗口一个工作人员都没有?”张家港市某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收到党风政风监督室交办的问题线索后,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
近日,张家港市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四个监督协调衔接进一步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四个监督”的协调衔接,不断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高效权威的监督体系。“我们出台该文件,目的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真正把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张家港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茅哲峰介绍道。
监督是纪检监察组织的首要职责,该办法围绕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情况等10项重点,紧盯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4个关键,坚决纠正口是心非、阳奉阴违、顶风违纪等典型问题,切实推动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确保监督工作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针对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不同特点,结合上级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该办法进一步明确4类19种工作职责和方式方法,并建立结果运用、保障措施等机制,不断推动监督措施有形化、监督流程规范化、监督效能长效化,切实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提供工作指引,确保“四个监督”理念在该市落地落细落实。
为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资源,该市建立了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区)纪(工)委、国有企业纪委有效衔接,巡察、审计等机构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搭建主动发现问题、深入核查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的沟通交流平台,不断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协调联动的监督工作整体合力。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实施办法》,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形成务实管用的监督执纪‘张家港实践’。”张家港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袁胜华说。(姜圣韬 黄煜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