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美丽镇江 > 正文

镇江市电价年内第二次下调 可减轻工商业用电负担0.96亿元

发布时间:2019-07-02 15:17:07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耿傲梅 孙力 王小月  |   责任编辑:DH012
昨天,镇江市年内新一轮电价调整落地实施。本次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415元。本次电价下调预计可再减轻工商业用电负担0.96亿元。

  记者从镇江市发改委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镇江市年内新一轮电价调整于昨天落地实施。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499号)要求,本次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415元。据了解,这次降低电价政策,将惠及全市所有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用户。以不满1千伏、1-10千伏、20-35千伏以下、35-110千伏以下四个梯度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电度电价来看,降价后销售电价分别为0.6715元/千瓦时、0.6465元/千瓦时、0.6365元/千瓦时、0.6215元/千瓦时。

  去年,镇江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售电量是46.4亿千瓦时,本次电价下调预计可再减轻工商业用电负担0.96亿元。4月、7月两次电价调整累计可为全市工商业减负2.02亿元。为确保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取得实效,市发改部门将联合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使降价红利传导给广大中小微企业。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