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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参保企业全年减费降本5.95亿元

发布时间:2019-05-14 09:09:2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王翔 沈春来  |   责任编辑:许蓉
根据国家、省社保降费决策部署,我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已落地实施。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19年5月1日起,市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失业、工伤

  根据国家、省社保降费决策部署,我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已落地实施。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19年5月1日起,市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延至2020年4月30日,全年将为市区1.1万户参保企业减费降本5.95亿元。

  自2015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已先后5次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了社保费率,企业参保的单位缴费比例从33%降到29.91%,总体降幅达到10%左右,累计为企业社保减费降本13亿元,为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我市职工养老(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失业、工伤保险均执行全省统一费率政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16年5月1日起由原规定的20%阶段性降为19%,自今年5月起再次降低3个百分点,由现行的阶段性19%降至16%,全年减轻企业负担2.43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单位缴费比例为20%。自5月起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20%降至16%,将减少基金收入4700万元,财政部门将同步调整各单位部门预算。

  失业保险自2013年起连续下调费率,总费率已从最初的3%降到1%。2017年起,单位缴费比例由1%阶段性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今年继续阶段性执行1%总费率,全年可为企业减负1.38亿元。

  工伤保险自2015年10月起基准费率由原规定0.6%-3.3%降为0.6%-2.2%,单位缴费平均费率由1.43%降至1.17%,并从2016年7月1日起对各用人单位实施费率浮动。2018年5月起将八类行业费率统一下调20%,基准费率降为0.48%-1.76%,单位平均费率进一步降至0.91%。5月起继续以规定费率(含浮动后的单位费率、工程项目缴费比例)为基础下调20%,全年为企业减负0.41亿元。下调期间,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以下时,停止下调,恢复下调前的费率。

  降低社保费率特别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但同时也会减少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为此,市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将加强配合衔接,确保企业明显减负、职工待遇不受影响。同时,稳妥推进社保费征收改革,继续加大参保扩面力度,加强社保基金监测分析,为企业发展和稳定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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