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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春节镇江共发放节日补助金15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9-01-29 16:55:43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朱秋霞 曹耘  |   责任编辑:许蓉
新春佳节将至,困难群众生活得如何成为市委、市政府始终牵挂的事。为使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民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近期共发放节

  新春佳节将至,困难群众生活得如何成为市委、市政府始终牵挂的事。为使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民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近期共发放节日补助金1537.78万元。

  家住大市口附近的吴先生一家是典型的因病致贫低保家庭。吴先生的妻子于2012年查出患有癌症,经过多年的治疗,不幸离世,吴先生和还在上学的孩子每月仅靠单位发的800元生活费和低保金生活。临近春节,吴先生一家陆续收到了镇江市委、市政府发放的市区生活特别困难群众春节专项补助600元;京口区委、区政府结合省级补助资金发放的普惠制慰问金600元;以及提前打卡发放的2月份低保金691元,民政部门人员还专门上门探望了他们一家。

  吴先生表示,春节前收到的这些“关爱”是最温暖的礼物,解决了自己和儿子春节期间的生活问题,让他们可以过一个宽裕的年,“在各级党委、政府、民政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会坚定信心,培养儿子成才,争取早日走出生活困境。”

  据了解,2019年春节期间,全市共发放节日补助金1537.78万元。结合省级补助资金,对全市4万多名民政困难对象发放2019年“两节”普惠制慰问补贴1071.43万元,标准为:城乡低保一人户400元/户,二人户600元/户,三人及以上户800元/户;重点优抚对象500元/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00元/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00元/人;孤儿100元/人;麻风病代养人员600元/人。此外,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市区民政困难对象的关心,市民政局还对市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麻风病代养人员参照普惠制慰问标准发放市区生活特别困难群众春节专项补助466.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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