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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法院首次采用远程技术手段保护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发布时间:2019-07-09 13:45:1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朱兵 张昕  |   责任编辑:DH012
7月3日,扬州广陵法院首次采用远程技术手段保护专家证人出庭作证,采用远程技术手段对证人出庭作证时的图像予以屏蔽,对语音进行了变音处理。

  2019年7月3日上午,扬州广陵法院在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首次采用远程技术手段保护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这是广陵法院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重大举措和新鲜尝试。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17日21时许,被告人朱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扬州市广陵区泰州路行驶至广陵区某KTV门口,因与KTV工作人员发生纠纷驾车离开。次日凌晨0时28分左右,被告人朱某某因心生不满驾车返回KTV与工作人员理论,后被民警查获。经检测,被告人朱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5mg/100ml。

  法院审理期间,因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举证的乙醇含量检测报告书中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持有异议,公诉机关特申请通知专家证人出庭,就检验过程、检验结果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向法庭作证。鉴于此,合议庭为保护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根据证人的申请,独立于庭审法庭外单独设置了证人出庭后台,先在庭外对证人身份进行审核,同时要求公诉人、辩护人对证人身份信息进行保密。庭审中,采用远程技术手段对证人出庭作证时的图像予以屏蔽,对语音进行了变音处理,在保证证人远程参与庭审现场质证真实性的同时,也使得被告人无法识别证人的真实身份。

  此次广陵法院采用远程技术手段实行证人后台作证,旨在消除证人顾虑、保护证人权利,有效推进证人出庭作证,逐步改变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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