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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将房子给小妹二姐不服 2万元“买断”姐妹情

发布时间:2016-02-27 10:09:2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沈洁
(资料图片)母亲遗愿将房子给小女儿,二女儿却不认可,最终家庭纠纷诉至法院——2万元“买断”姐妹情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王斯倾诉人:阿红52岁南宁人无业倾诉时间:2016年2月2
原标题:母亲将房子给小妹二姐不服 2万元“买断”姐妹情

编辑有话

别让金钱撕裂了亲情

因母亲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妹阿红,二姐与小妹对簿公堂。最终法院认定房子使用了父亲的工龄,三姐妹都有份,阿红给二姐2万余元补偿,房子归阿红。房产分清楚了,两姐妹却再不来往(详见下文“2万元‘买断’姐妹情”)。

这个在我们身边发生的家庭纠纷不由让人感叹,面对金钱人情的冷漠。所有的房产、财产纠纷中,几乎都遇到亲情与法律、公道公平与对弱者的适度照顾,以及进退舍得之间的矛盾困境。

在这起房产纠纷中,母亲是为了照顾小妹阿红,让她在南宁有个家,然而因二姐的不认可,姐妹俩彼此从小精心守护的亲情,被稀释得一干二净,至亲至爱形同陌路。

在现代社会生存,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是艰难的,目前一切向钱看、物欲充斥一切以及道德滑坡、文明损毁已成不争的事实。的确,物质、房子、财富对改变生活品质十分重要,但它绝不能与我们的生命、人生、生活以及与之相关的幸福、愉悦画等号。

亲情是比房子、财富有更加珍贵的人生体验,家庭成员之间,应该尊老爱幼、长幼有序。长子如父、大嫂似母,这种家庭伦理永远都不过时;最小的弟弟、妹妹被父母偏爱多一些,照顾多一些也是自然的。

家庭应该是一个爱的熔炉,成员之间应彼此谦让、多付出、给予,就能融化掉一切不适和不快。为了房产继承、财产分配而与父母、兄弟姐妹撕破脸皮、彼此伤害,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一个亲情匮乏的家庭是冷漠的,一个缺少亲情维系的社会是没有希望的。作为社会的细胞和基石,家庭如果是分裂的、冷漠的,那么我们的社会也是没有温度的。

2万元“买断”姐妹情的案子给所有珍惜亲情的人们以深思,也为那些处在亲情边缘的人们留下警示,为此,我们希望每个家庭及其成员,在遇到房产、财产纠纷时,都能找到一种智慧的、有人情味并充满感情的方式,在不伤害亲人的前提下,解决好房子、财产问题。(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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