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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将房子给小妹二姐不服 2万元“买断”姐妹情

发布时间:2016-02-27 10:09:2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沈洁
(资料图片)母亲遗愿将房子给小女儿,二女儿却不认可,最终家庭纠纷诉至法院——2万元“买断”姐妹情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王斯倾诉人:阿红52岁南宁人无业倾诉时间:2016年2月2
原标题:母亲将房子给小妹二姐不服 2万元“买断”姐妹情

3、彼此受伤

2万元“买断”姐妹情

法院通过计算,老妈减少的购房款占购房总价款的比例近4成。所以,该套房应该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占整套房的近4成。经过评估后,老妈留下的房子价值40万出头,一计算,属于老爸遗产部分折价后为16万多元。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这么一算,老爸的遗产的8万出头,老妈对该部分无权处分。该部分遗产由老妈、我们3姐妹共同继承,分割下来,阿萍可以继承四分之一的份额,也就是2万余元。

2015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由我支付给阿萍2万余元,房子归我,大姐则主动表示放弃继承。一审判决后,阿萍也认可结果。

按说有了结果,我在南宁终于有个自己的家了。我应该最高兴,可我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有了这单官司,我和阿萍之间的亲情似乎荡然无存。折腾了那么久,我们姐妹之间的感情,结果就“值”这2万来元。

判决生效后,我没有直接把2万元交给阿萍,而是转到了法院的账户,由法官来转交阿萍。

今年春节是老妈过世后的第二个春节,去年春节,我们姐妹还能聚在老妈的老房子里,一起回忆小时候的时光,一边笑着,一边哭着思念父母。今年春节,就只剩下我和大姐两家人一起给老爸老妈烧把香,告诉他们,我们都过得很好。

春节前我也犹豫过,该不该放下这些“过节”,叫上阿萍,3姐妹再聚聚。我也和大姐提过,可内心深处却总感觉堵得慌,只好作罢。阿萍在南宁有房有车,却硬是不顾老妈的遗愿来争房子。2万多元,就这样买断了我们50来年的姐妹情,真的不值!

原标题:母亲将房子给小妹二姐不服 2万元“买断”姐妹情

连线当事人:

二女儿阿萍:我拿了自己应得的,没有错

官司已经尘埃落定,房子的归属也有了着落,50多年的姐妹终于都在南宁有了自己的家,阿红哀叹姐妹情被区区2万元“买断”,阿萍对此又怎么想?昨日,记者打通了阿萍的电话。

记者:你和妹妹的官司过去那么久了,和她联系过吗?

阿萍:是她主动告我的,又不是我告她,她也没和我联系过呀。

记者:阿红的经济不宽裕,你妈当初把房子留给她,就是想帮她。你们两个姐姐生活都不错,当然也希望妹妹日子能过得好了。

阿萍:从小到大,我们两个姐姐一直都让着她,老爸老妈也偏心她。房子本来就是我爸妈的共同财产,凭啥她一人独得。我不过是拿了我自己应得的,我又没有错。她就是太自私了,永远都只为自己着想。

记者:50来年的姐妹情,不可能因为这套房子就这么断了,阿红还是希望你们姐妹能再在一起吃饭。

阿萍:爸妈都不在了,我们各有各的家庭要操持。姐妹情断不断不由我说了算,这要看她怎么做。

记者将阿萍的想法转告阿红,阿红表示,等她放下“心结”,再想想该不该与阿萍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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