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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人大代表被指私设刑堂 联合警方构陷合伙人(组图)

发布时间:2014-08-08 11:04:45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邢丙银  |   责任编辑:田浩
安徽蚌埠被告人金玉山被指控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金玉山则控告另一方安徽省人大代表、某公司董事长朱晓玲及其助手“私设刑堂”,对其非法关押和殴打,甚至联合警方构陷罪名。

  构陷?

  2012年4月16日,金玉山与司机彭大举到达怀远县,打算与朱晓玲会面商谈股权转让事宜,但结局却变成了双方各自在警方处做笔录。

  当天下午17点,朱晓玲在怀远县经侦大队第一次做报案笔录。几乎在同时,金玉山也在经侦大队做了第一份笔录。

  金玉山当天是如何到了经侦大队的?

  检方出具的关于金玉山到案经过说明称,金玉山是由昊锐光伏员工送到公安机关的,但未提及 “员工”是谁,公安机关也没有对该“员工”做询问笔录。

  金玉山对到案经过则是另一种说法。他称,当天上午到达怀远县后本想与朱晓玲见面,却被她的助手梅健及十多名刻纹身的人押到朱晓玲的办公室里,逼他在一份文件上签字、按手印,之后又把他带往另外一个民房里,继续殴打,“用铁钳夹手指和脚趾,用竹签扎手指头,右手大拇指指甲几乎被拔掉。”

  金玉山还称,被殴打的过程中,梅健与一位被称为“队长”的人通电话,“问口供材料还需要些什么,怎么写?”

  直到天黑之后,金玉山才被送到怀远县经侦大队。

  金玉山发现,经侦大队的杨录和唐广军等人似乎在等着他们的到来。金玉山立即告诉警方其遭遇,要求报警,但未获理会。当天晚上在经侦大队做笔录后,金玉山被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金玉山多次写申诉报告,陈述自己被非法拘禁并遭殴打,但金玉山辩护律师称均无回音。

  为证明自己进看守所之前身上有伤,金玉山通过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两份证明,证明显示,他的6名同监室人员签名按手印证明金玉山进看守所时“浑身是伤”。

  金玉山的司机彭大举在向安徽省公安机关报案时称,金玉山被带走当天,他也受到不明人员的控制和殴打,被迫说出电脑密码,后被带到怀远县经侦大队。当天晚上彭被释放,对方将没收的包又还给了他。

  彭大举发现,包里多了一个陌生的笔记本。这本笔记本黑皮封面,上面记载着多个玻璃加工企业负责人的电话。朱晓玲的银锐公司正是一家生产玻璃机械的公司。

  笔记本一页上分条列着:派出所+一帮老弟;电脑资料要搞过来;租车、电话、地方;公安局一定要安排好;东西要写出来;二十四小时扭送公安局等。

  金玉山和彭大举指控,朱晓玲及其助手梅健等人对他们进行了殴打和绑架,并得到了怀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策应。

  金玉山的二审辩护律师李金星先后三次向安徽省公安厅和蚌埠市公安局举报,但举报材料均转交至被举报对象之一的怀远县公安局。而怀远县公安局的调查结果是:没有发现犯罪事实。

  朱明勇律师认为:“根据金玉山反映的情况,存在办案机关联合构陷的可能,让违法者自己查自己,怎么能查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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