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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主城区小升初统筹安排7月12日开始

发布时间:2019-07-11 16:49:2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甘晓妹  |   责任编辑:DH020
7月12日至13日,主城区小升初开始统筹安排。凡居住在市直属学校范围内的需统筹安排的学生,到市教育局老城区办公点(宣武市场东门南、和平桥小学南隔壁)接受小升初统筹安排。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7月12日至13日,主城区小升初开始统筹安排。凡居住在市直属学校范围内的需统筹安排的学生,到市教育局老城区办公点(宣武市场东门南、和平桥小学南隔壁)接受小升初统筹安排。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8:00。

  据了解,统筹安排对象为主城区户籍学生和非主城区户籍学生。

  其中,主城区户籍学生包括:①监护人已购房未取得房产证且无其他房产的;②监护人无房且不符合凭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条件的;③监护人房产与户籍不在同一地址,房产所在地学校因学位问题未接收的;④未在规定时间到施教区内学校报名的;⑤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

  非主城区户籍学生包括:①各类证明材料齐全,居住地所在地学校因学位问题未接收的;②监护人有合法稳定工作并在主城区有房产(已取得房产证),其他材料不全的等。

  非市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应具备在市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条件,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①父母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④父母在我市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⑤学生小学毕业证书。

  注:不符合主城区入学条件或父母无法提供有效的合法稳定工作证明、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的外来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7月12日至14日,经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持《统筹安排交办单》及报名材料到相关学校报到。

  同时,部分未录满计划的民办学校,在计划内可以补录部分学生。有意向的学生及家长,可以与招生学校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字确认,由相关学校进行现场补录。

  另外,凡居住在区属学校范围内的需统筹安排的学生,到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接受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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