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再上新台阶,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 明确,我市企业上市扶持政策进一步“加码”扩面,同时将按照“培养一批、储备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挂牌一批”的上市梯次培育壮大后备力量。
上市扶持政策持续“加码”。企业成功上市扶持标准由原来的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新三板成功挂牌扶持标准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的奖励标准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即将落地的科创板,我市也提前制定了配套的企业上市扶持政策。若企业成功在科创板上市,合计将奖励300万元。
帮助企业分担上市成本,壮大上市后备力量,《若干意见》 还把上市扶持政策实施阶段前移,新增了企业上市股改阶段的奖励。上市后备企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股份制改造,给予50万元奖励。
“‘无锡板块’在资本市场的表现一直颇为亮眼,但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我市在上市后备资源方面仍存在短板,新政对这块制定了相关引导政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意见》指出,我市将重点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具有地方产业优势的后备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包括物联网、集成电路、深远海装备等技术含量高、进入门槛高的高端制造业企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企业;主业突出、业绩优良、自主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强的市属国有企业;适合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这些企业群体将在我市后续的上市配套服务中得到重点关注。
此外,为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我市上市扶持政策覆盖面更宽了。《若干意见》新增了股交中心挂牌奖励,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和价值板挂牌,分别给予3万元和5万元奖励;新增了二次上市奖励,上市公司实现境内或境外二次上市,给予50万元奖励;新增了再融资奖励,上市公司在境内实现股票增发融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据悉,我市还将建立健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企业上市协调服务机制,以调动更多资源为企业上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