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实施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是泰州市推进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根据《泰州市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实施方案》(泰政办发﹝2017﹞151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不含五保贫困户)实施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投保费用每人每年200元,由市、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保障内容主要包括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重大疾病初次诊疗补助、住院费用补助、住院生活补助、失能护理补助等。
2018年,泰州市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实际参保94984人,其中:靖江市9250人、泰兴市23963人、兴化市43507人,海陵、高港、姜堰及医药高新区合计18264人;全市共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911.22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571.80万元,市(区)财政安排1339.42万元。
截至2019年4月30日,泰州市实际赔付12175人次,赔付金额1069.04万元,已受理未赔付金额165.83万元。
泰州市财政局采用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调查。调查显示,参保人员中,未发生理赔人员综合满意度较高,平均得分为86.03分(满分分值100分),已获理赔人员综合满意度略低,满意度得分为79.39分。下一步,泰州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细化落实措施,真正把好事办好,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泰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