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董龙江 泰轩) 有啥别有病,有病看医保!不同医保类型有着不同统筹报销比例,医保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政策呢?
一、普通住院
职工医保
(一)职工医保参保多久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1.在职职工:由单位办理参保后,缴费到账次日起开始享受报销待遇。
2.个人参保:
(1)首次参保
①市本级、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泰兴市:缴费到账6个月后开始享受报销待遇。
②兴化市:缴费到账6个月至18个月期间,享受报销待遇的60%,18个月以后享受正常的报销待遇。
(2)欠缴医保费用
欠缴医保费用3个月内补缴到账的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欠缴医保费用超过3个月再续保的,视同首次参保。
(二)职工医保住院有哪些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个结算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起付线以下由个人自付、起付线以上按比例报销。
1.住院起付线:800元。
2.报销待遇:
(1)医保统筹报销待遇: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段报销。
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费用,在职报销91%,退休报销93%;
1.5万元以上至6万元(含6万元)的费用,在职报销95%,退休报销97%。
6万以上的费用,报销95%。
(2)大病保险报销待遇:经过以上分段报销后,超过一定金额的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a起付线:
一般参保人员:1万元;困难群众:0.5万元;患肾功能衰竭需血透或腹透的参保人员:0元。
b报销政策:
10万元以内的费用,报销70%(困难群众报销80%);
10万元以上的费用,报销80%(困难群众报销90%),无封顶。
城乡居民医保
(一)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多久后可享受医保待遇?
1.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参保人员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2.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或中止参保的居民,自其参保缴费到账或再次参保
并缴费到账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3.新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自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
用按规定待遇报销。其中,跨年度出生的新生儿,须足额缴纳2个年度的参保费用后,从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待遇报销。
4.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入学当年在集中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
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自当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5.当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外市户口迁入人员、退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从参保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有哪些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必须办理转诊,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个结算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起付线以下由个人自付、起付线以上按比例报销。
1.住院起付线:
(1)市本级、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800元。
(2)兴化市、泰兴市、靖江市:1100元(办理异地就医患者起付线为800元)。
2.报销待遇:
(1)医保统筹报销待遇: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20万元以内)按比例报销。
i市本级、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报销68%,未办转诊者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ii兴化市: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报销68%,未办转诊者自费回当地报销,报销比例不下降。
iii泰兴市: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报销68%,未办转诊者自费回当地报销,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iv靖江市: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报销55%,未办转诊者自费回当地报销,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
(2)大病保险报销待遇:经过以上报销后,超过一定金额的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a起付线:
一般参保人员:1.5万元;困难群众:1万元;
b报销政策:起付线以上的合规费用实行分段报销:
10万元以内的费用,报销50%(困难群众报销60%);
10万元以上的费用,报销60%(困难群众报销70%),无封顶。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二、生育保险住院
职工医保生育待遇有哪些?
1. 住院分娩:
(1)产妇报销:目录范围内费用全额报销,男职工配偶减半享受。
(2)医保局与医院结算:定额结算4300元/人,男职工配偶定额结算2150元/人。
2.流引产:
(1)妊娠2个月内流产、妊娠2-3个月流产限额报销1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至7个月流引产限额报销2800元;
(3)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限额报销4000元。
备注:失业女职工、个人参保及男职工配偶只报销有生育计划的流引费用,其中男职工配偶减半享受。
3.计划生育类:
(1)放环、取环限额报销250元;
(2)经宫腔镜取环限额报销2500元。
(3)输卵管和输精管结扎、复通的费用,符合目录范围内的,按90%报销。
备注:失业女职工、个人参保及男职工配偶不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住院待遇有哪些?
1. 市本级、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
限额报销1500元,可在医院实时报销。
2. 兴化市: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限额报销1200元,自费
结算,凭乡镇卫生院转诊单回乡镇卫生院报销。
3.泰兴市: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限额报销1500元,自费结算,凭泰兴二级以上医院转诊单回泰兴医保局报销。
三、工伤保险住院
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是否可以实时报销?
1.执行江苏省工伤保险目录。
2.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报销(体内植入材料4万元封顶,床位费40元/天封顶)。
3.住院期间享受20元/天的伙食补助。
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是否可以实时报销?
1.市本级:工伤保险旧伤复发的患者,凭工伤专用病历,经治医生进行工伤待遇登记后,政策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医院实时报销。
2.其他地区:住院医疗费用自费后回所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
四、精神病住院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精神病住院有哪些待遇?
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含门诊的治疗费用),每月限报5700元,全年68400元报销封顶。
五、住院患者医保读卡指南
(一)职工医保
1.市本级、海陵区、高港区:可以直接读卡。
2.姜堰区、兴化市:电话开卡后可以读卡,联系电话:姜堰区0523-88232308,兴化市0523-83230109。
3.泰兴市:微信关注右侧二维码开卡后可以读卡。
4.靖江市:常住泰州的人员到靖江医保局异地备案
后可以读卡。
(二)城乡居民医保
1.市本级、海陵区、姜堰区:经乡镇卫生院办理转诊,姜堰区须在住院前办理转诊手续,未办转诊者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2.高港区:经乡镇卫生院办理转诊后再到高港人民医院办理转诊,未办转诊者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3.兴化市:电话联系兴化乡镇卫生院办理转诊,未办转诊者自费回当地报销,报销比例不下降。
4.泰兴市:经二级医院办理转诊,未办转诊者自费回当地报销,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5.靖江市:经二级医院办理转诊,未办转诊者自费回当地报销,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
(三)外伤病人的报销
1.市本级、海陵区、姜堰区:由于患者个人原因所致的外伤病人,到住院处填写“外伤调查表”,经医保局调查后出具“外伤费用记账通知单”后可读卡实时结算。
2.高港区:携带疾病诊断证明、急诊病历或入院记录复印件及患者身份证至高港医保局,经医保局调查后出具“外伤费用记账通知单”后可读卡实时结算。
3.兴化市、泰兴市、靖江市:外伤病人不可以读卡,自费回当地报销。
(四)无医保卡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指南:
1.至指定医保局(或人社局)申请办理临时医保卡,当天领取,可以实时报销住院医疗费。
2.出生3月内的婴幼儿:
携带户口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社区参保,需要住院治疗的婴幼儿须至指定医保局(或人社局)申请办理临时医保卡,当天领取,可以实时报销住院医疗费。
3.备注:指定医保局(或人社局):
(1)泰州市医保局(人民医院总院对面)。
(2)医药高新区人社局(药城CMC大楼)。
(3)海陵区人社局(人民医院北院红绿灯向南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