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自2014年兴化市列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以来,兴化市委、市政府站在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优化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兴化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示范泰州、引领江苏、领先全国”的明显成效,连续4年进入全国百强县级社,2017年排名第四;综合业绩考核连续4年列全省县级社第一,连续10年列泰州市社第一;连续3年荣获兴化市效能建设先进单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一是建立组织。2014年10月即成立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同步成立领导小组,乡镇长任组长,统筹各自改革事项。二是宣传推介。以制作电视专题片、市领导讲话、专访等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电台、电视台,向全市宣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专题研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及时把脉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程。
二、充实力量,稳定队伍。一是制定完善市社机关“三定方案”。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印发《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正式纳入“参公”管理,解除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二是加快补充市社机关人员队伍。近几年先后调配两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和两名熟悉“三农”工作的乡镇领导干部加强市社领导班子,安排2名年轻军转干部,并招考8名机关工作人员,解决了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三是解决基层社负责人待遇问题。在改革过渡期,明确新当选的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工资、养老保险等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增强基层社改革发展带头人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赋予职能,有为有位。一是实施“三进”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将“放心百康豆制品进百姓餐桌”“放心百惠超市进校园”“放心农家宴进农村”等“三进”民生工程交由供销合作社承担,并实施以奖代补。二是稳妥试点农村合作金融。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信担保、涉农小贷和农民资金互助服务,有效破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承接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体经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由市社组建的乡镇农合联社承接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经营管理职能,将其打造成具有较强综合服务功能的商贸综合体和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为供销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计划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43家,目前在建15家,市社已承接2家。四是构建乡村振兴“六大服务体系”。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兴化市社《建设新供销服务“三农”综合平台促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要求市社以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先行县建设为重点,高质量推进农业社会化、乡村绿色生态、农村电子商务经营、农产品和农资日用消费品购销、供销金融保险、基层组织“六大服务体系”,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四、综合施策,合力扶持。2014年和2017年,兴化市先后出台《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全力支持供销合作社申报各类项目,并对供销合作社系统组建的农合联社及其成员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农资日用品经营以及农业生产服务等给予必要的税收减免;市农发基金、服务业引导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全力向供销合作社倾斜;市农业、农机部门农机补贴重点支持农合联社农机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在土地出让、农合联社办公场地建设、税收政策方面给予优先扶持等。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供销合作发展资金,用于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项目。同时,通过政府主导,全部妥善处理了供销合作社历史形成的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和基层社职工养老金欠缴等遗留问题。
五、严格考核,确保到位。市委市政府把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综合服务的有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列入每年农村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自2015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办法》增设了供销合作社改革、电子商务进农村、日用品农资农家店建设等项目,2019年又增加“一村一品一店”,考核权重为5%,超过其他农口部门的工作考核分值,并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乡镇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指标考核细则》,明确由市供销合作社对各乡镇考核打分,推动各乡镇完成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任务。(鲁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