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泗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业珍出席并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远华、葛习和、刘须伦、彭琼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民富和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实到人数符合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
会上,李民富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名孙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介绍拟任命人员情况。
根据表决结果,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孙波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胡梅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任命张连马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免去王治国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傅荣生同志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苏学敏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随后,3名新任职人员在孙波同志带领下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