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美丽宿迁 > 正文

宿迁市出台二十条扶持政策促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1-22 11:03:14  |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   作者:马凌峰 胡雪琪 沈瑶  |   责任编辑:DH010
据了解,《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间,宿迁市将围绕6项具体行动,不断培育新型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新动能。

  1月17日,从宿迁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推动现代农业“接二连三”,促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宿迁市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8个方面,制定20条扶持政策,打造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据了解,《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间,宿迁市将围绕6项具体行动,不断培育新型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新动能。具体包括:

  实施产业主体培育行动。坚持内培外引并重,快速扩大增量、做大存量,加速新型食品产业总量扩张。

  实施园区载体建设行动。优化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空间布局,加快各县区(功能区)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规划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实施技术创新提升行动。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将本土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实施产业协同发展行动。支持新型食品加工企业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支持原料生产基地提档升级,建设产业化联合体。

  实施品牌打造促进行动。推进新型食品产业全链式标准化建设,加强品牌营销推广,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实施冷链物流体系补强行动。加快构建产地预冷、冷链运输、冷链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体系。

  与此同时,《方案》还从项目招引、企业培育、载体建设、创新驱动、技术改造、产业协同、品牌营销、冷链物流8个方面制定了20条扶持政策,对新型食品加工项目、新型食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等提供支持。

  食品生产企业连接农头工尾、粮头食尾,是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载体之一。以企业培育为例,《方案》指出,对首次升规入统的新型食品加工企业,奖励15万元;对销售收入首次达到亿元的奖励5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的奖励10万元,首次达到10亿元的奖励20万元,每新上一个10亿元台阶再奖励20万元。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食品加工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样需要以科技创新寻找最优解。《方案》围绕创新驱动扶持作出明确规定,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生的研发费用给予30%补贴,最高30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院士工作站的,奖励100万元。

  此外,品牌影响力也是食品加工产业发展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方案》鼓励新型食品加工企业参加国际和全国性食品展会,对新成功入围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食品加工品牌主体,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新型食品加工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产品从田间地头直达消费者手中,离不开冷链物流的保驾护航。《方案》支持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奖励,最高400万元。

  《方案》既有“真招实策”支持又有“真金白银”激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围绕《方案》的落地落实落细,奋力推进宿迁新型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文/马凌峰 胡雪琪 沈瑶)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