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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三举措强化妇女儿童法治权益维护

发布时间:2023-11-28 14:38:19  |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宿迁市司法局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通过扎实开展法治宣传、纠纷化解、法律援助,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宿迁市司法局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通过扎实开展法治宣传、纠纷化解、法律援助,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服务便民,畅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渠道。

  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开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案情特殊的妇女,先受理指派后补办手续;对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快速办理;为有需要的妇女儿童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远程服务,快速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专人联系制度,畅通前沿站(点)与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联系,以点带面形成“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法律援助服务圈。

  成立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设立专门的独立咨询接待室,优先指派女性律师现场服务,保证妇女咨询接待空间的私密性。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476件,其中涉妇女1423件,涉未成年人1053件。

  二是夯实基础,优化婚姻家庭调解服务。

  抓好家事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调委会和家事调解工作室。

  开展人民调解案例交流评析活动,创新基层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形式,常态化培养调解能手,全面加强基层调解力量。今年以来,开展人民调解案例集中交流评析活动38场次。

  进一步完善“宿调和”调解机制,对于现场不能调解成功的离婚纠纷,在了解离婚双方诉求并征求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县(区)非诉讼服务中心统筹协调优势,将有调解可能的离婚纠纷分流到村(社区)调解组织“因地制宜”进行劝导,适时跟踪回访,形成离婚纠纷管理闭环。今年以来,宿迁市成功办理婚姻家庭纠纷5669件,通过“宿调和”家事调解工作室办理离婚2705件,同比增长131%。

  三是源头预防,多元力量开展普法宣传。

  将妇女、儿童法治教育作为年度司法行政惠民实事和“八五”普法重点内容,纳入年度任务清单,结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开展法律法规讲座、现场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儿童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综合运用“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调动多方力量资源,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加大妇女儿童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各类妇女儿童普法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册,解答法律咨询9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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