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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进一步加大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力度 主要包含七大方面内容

发布时间:2019-07-16 11:29:08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田庆伍  |   责任编辑:DH012
7月15日,宿迁市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实施内容方面,主要包含七大方面内容。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创业援助。

  7月15日下午,宿迁市政府召开五届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宿迁市将在七大方面加大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力度。

  据了解,《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通过各种帮扶措施实现自救脱困,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难以自救脱困的困难职工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其家庭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在实施内容方面,主要包含七大方面内容。一是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创业援助。在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创业政策资金支持、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对困难职工家庭实施就业创业帮扶救助。二是强化困难职工家庭医疗保障。在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性支付政策、规范医疗费用补助、开展疾病诊疗救助、实施疾病应急救助、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及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医疗救助等方面,对困难职工家庭实施医疗帮扶救助。三是实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教育,按规定标准给予帮扶救助。四是解决困难职工家庭生活难题。在水电气等费用减免、价格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住房保障和生活补助等方面,对困难职工家庭实施生活帮扶救助。五是加强困难职工家庭法律援助服务。将困难职工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六是推动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同步动态调整。困难职工家庭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同时享受城市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的有关优惠政策。七是统筹落实困难职工帮扶保障措施。加强帮扶工作组织协调,突出精准帮扶工作导向,健全帮扶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帮扶资金保障力度,强化帮扶工作宣传引导,推动城市困难职工同步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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