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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为基层减负“十条铁规”出台

发布时间:2019-06-27 09:02:49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徐明泽  |   责任编辑:DH012
24日,江苏宿迁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为基层减负的“十条规定”,减压各类督查检查。要求发文和开会从“严”。督查和考核从“减”。调研和业绩唯“实”。

  精简文件、严控会议数量和规格、减压各类督查检查……宿迁市委常委会24日审议通过了为基层减负的“十条规定”。

  发文和开会从“严”。该市明确,年内市委、市政府发至县级的文件比上年减少30%以上,市级机关部门各单位发文比2018年减少35%以上,其中发至县级的文件比2018年减少50%以上。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每年3月、8月确定为“无会月”,每月确定两周为“无会周”。除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外,各地各部门不得开展任何形式创建达标评比表彰与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

  督查和考核从“减”。不得在计划外随意开展督查检查,建立“联合督查、督考联动”机制,确保对县乡村、企事业单位的督查检查事项减少50%以上。同时,扎口管理考核事项,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县(区)党委政府为对象的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规定全市性考核事项。

  调研和业绩唯“实”。市级领导调研要聚焦重点工作和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微调研”“飞检”活动,减少一般性工作调研。市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无直接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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