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进一步放开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变更业务,将有效减少借款人利息支出。
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变更业务包含缩短或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业务。
二、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变更业务的办理次数限制,取消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已正常还款达2年以上以及剩余还款年限应在2年以上的限制要求。
三、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延长业务,延长后的借款年限不得超出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年限。
四、申请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应具备的条件:
1.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2.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无欠缴公积金达2个月及以上等行为;
3.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历史上无恶意逾期且当前无欠还款等行为。
五、申请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应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1. 住房公积金贷款原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直接申请;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根据借款人申请,详细审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后当场给予办理。
记者了解到,对于以前办理过一次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的市民,可以再次延长贷款借款年限,但延长后的贷款借款年限不能超出原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