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名单您还记得吗?
2018年5月,民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确定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宿迁被确定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3月2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宿迁市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已通过市政府五届四十次常务会审议,将于近期发布。
根据《方案》,通过改革试点,到2020年,宿迁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化为纽带、专业化服务为支撑的医养相结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并探索出一批服务内容全面覆盖、社会力量竞相参与,人民群众满意,适合地方实际,在省内外更大范围具有复制、推广意义的居家和养老社区服务模式。(侯苏雨)
届时,宿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
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服务队伍更加专业。
服务手段更加先进。
医养结合更加紧密。
服务成效更加明显。那么,宿迁是如何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呢?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市将——
建立市、县两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供给机制;
应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多元化供给的长效保障制度;
探索符合宿迁实际的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积极探索基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要的医养结合促进机制;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落实;
建立多元化的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