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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检察发展研究中心在常州揭牌

发布时间:1354619639  |   来源:江苏法制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1月31日,苏州大学检察发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常州市检察院举行。在地方检察机关成立此类研究中心在全国尚属首家。

  1月31日,苏州大学检察发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常州市检察院举行。在地方检察机关成立此类研究中心在全国尚属首家。

  结缘:高校“攀亲

  苏州大学检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注册登记在苏州大学,属苏州大学统一管理的独立科研机构,下设学术部(研究部)、通联部、事务部。中心负责人为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乐平。李乐平从开设选修课,到被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院校聘为兼职教授,到成为中心负责人,常州市检察院的检校合作正一步步进入“深水区”。

  “连续10余次获江苏省和常州市社科成果二、三等奖,在《检察日报》开设‘检察新语’专栏”“国内检察系统内有影响力的业务专家、媒体评论人、专栏作者”……苏州大学在互联网上看到李乐平的大量资料,怦然心动。“冲着李检在检察实务、新闻媒体、法律学术等方面的广泛影响力以及常州市检察院开展检校合作的传统优势,这门‘亲事’我们攀定了!”去年11月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就成立中心事宜多次主动联系常州市检察院。

  核心:检察元素

  李乐平介绍说:“中心坚持检察元素为核心,致力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检察制度史、检察理论研究作为基础课题。侧重研究并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致力于研究检察制度中国样本的科学性、正当性和体系的完备性。”

  据了解,中心的研究课题具体包括:检察制度比较;检察发展史,重点研究当代中国检察发展史;检察发展规律研究;检察业务研究;检察改革研究;其他有关检察发展的重点课题。中心编撰检察发展研究丛书,该系列图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每年1-2卷。通过媒体专栏、主题研讨会等形式,构建主题突出、方向多元、开放包容、广泛合作的综合性成果展示和推广平台。中心基本研究方式为课题制,并对研究课题和成果推广给予经费支持。

  原则:深度合作

  “检校合作不能仅限于教授上课、交流学习等常规性内容”,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游巳春强调:“开展检校合作不能简单化和表面化,要坚持丰富合作内容,拓展合作空间,使这项工作有内容、有机制、有深度,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根据常州市检察院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协作相关规定,两家单位将重点在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面通力合作,聘请有关教授参与检察课题研究和疑难案件论证;不定期召开理论工作研讨会,就法学前沿和检察实务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委托法学院承办检察系统内的干警综合素能、法学理论与检察业务等培训班。同时,每年选派部分检察官到法学院进行检察实务方面的专题讲座,以案说法进学院。常州市检察院作为苏州大学(法学)教学实习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将为苏州大学教学科研提供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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