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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质检院为何替日出东方“两肋插刀”?

发布时间:1354178977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日前,皇明太阳能公司在德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将向中纪委、监察部实名举报江苏质检院和日出东方公司“检测造假骗补”。

  日前,皇明太阳能公司在德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将向中纪委、监察部实名举报江苏质检院和日出东方公司“检测造假骗补”。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表示,对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处理结果“十分不满”,并要求公开全部原始资料和检测过程。

  所谓“检测造假骗补门”已经发酵数月。针对江苏质检院和日出东方公司的问题,皇明先后多次召开记者会,列举江苏质检院检测报告的种种疑点,其中包括是否属于第三方检测、天气状况造假、检测周期造假(检测报告数量和时间超出江苏质检院检测能力)、检测日期造假、数据造假等,并就掌握的情况向国家多个部门实名举报。皇明质疑一点,当事方回应一点,先嘴硬后服软,几个回合下来,事情的原貌渐渐浮出水面,但距离“真相”似乎还有一段距离。

  此前,江苏质监局已经认定,江苏质检院在对日出东方申请国家补贴产品检测过程中存在违规事实,对江苏质检院作出暂停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并给予该院警告处分,责令其内部整顿。同时,江苏质监局对日出东方所有产品“复检”,并称所有结果与原检验报告的结论“完全一致”。违规检验与合规检验的结果“殊途同归”,而且达到“完全一致”的地步,让人不由的怀疑江苏质监局是否在“应付”。

  “检测造假骗补”的处理结果很暧昧,江苏质检院貌似承担了所有责任,可谓代价沉重,而错误报告没有明确“废止”,复检报告只是修改了时间和地点,日出东方160个产品入围国家“太阳能惠民工程”名单的事实没有任何变化。检测机构为被检企业“两肋插刀”,涉嫌“造假骗补”的企业却“毫发无损”,也难怪实名举报的黄鸣仍耿耿于怀,称江苏质监局的做法是“丢卒保车”、“瞒天过海”。

  江苏质检院在最初的回应中表示,企业“催促”其出具报告,所以才“集中出具了379份能效检测报告和相应的型式检测报告”,江苏质检院为何愿意冒着被吊销检验资质的风险,为日出东方集中出具大量“瑕疵报告”?有80份报告违反国家质检总局第86号令,利用日出东方自身的设备和场地进行检验(国家太阳能惠民工程明确要求检验报告由“第三方”出具),江苏质检院为何冒着违背国家法令的风险为日出东方出具检测报告?

  无论是吊销资质的风险,还是违法违规的风险,都足以毁灭一个权威质检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没有利益的驱动,没人愿意承担这么大的风险。事实上,普通公众根本不会关心某个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但假如这份涉及公共利益的报告漏洞百出、错误连篇、前后矛盾,甚至涉嫌虚开的话,公众就有理由质疑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公平公开公正,质疑检测机构与被检企业是否结成某种 “利益共同体”,质疑自始至终迫于压力被动回应的当事人是否还有所隐瞒。

  江苏质监局对舆论的快速反应值得肯定,但到底是错误还是造假、是违规还是渎职,尚需一个全面的判断;同时,调查过程中纪检部门的缺位,着实令人遗憾,这也是处理结果无法“服众”的重要原因。

  舆论的关注无法自行降温,只能依靠江苏质监局继续调查处理并公布事实真相。我们注意到,江苏质监局内设“纪检监察室”,其中一项职能就是“受理对被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申诉”,江苏质检院为何替日出东方“两肋插刀”?看来要回答这个问题,只能再听听他们的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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