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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鸣:应取消第一批次日出东方节能惠民违规项目

发布时间:1353936434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江苏质检院报告不是有瑕疵,而是造假”,皇明公司董事长黄鸣在京再度质疑江苏省质检院的声明。同时黄鸣还表示,应该取消此前日出东方进入第一批节能惠民工程的项目。

 

黄鸣:应取消第一批次日出东方节能惠民违规项目

  “江苏质检院报告不是有瑕疵,而是造假”,皇明公司董事长黄鸣在京再度质疑江苏省质检院的声明。同时黄鸣还表示,应该取消此前日出东方进入第一批节能惠民工程的项目。

  皇明技术总监张立峰认为,江苏质检院称检测报告时间填写错误明显是误导,他说:“‘能效报告’与‘型式检验报告’无论是检验时间、检验项目均具有极大的不同,为什么能填错?这是欲盖弥彰还是检测能力有问题?”

  对于能江苏质检院的“14个固定工位,5个临时工位”说,张立峰说展示了一张江苏质检院6月份发布的检测场地照片。张立峰表示,照片上的固定工位与移动工位区分不明显,而且太阳能热水器摆放不仅朝向歪歪斜斜,前后位置,严重遮挡……这样的检测方式,实在很难让人信服其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对于江苏质检局承认其报告有瑕疵,日出东方发出《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就江苏省质检院“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情况补充说明”的声明》中称,日出东方作为被检测方,不存在主观和客观故意的弄虚作假,检测报告中的问题责任不在企业;江苏质检院做出在连云港检测的决定,对其补充说明中的“该批报告不符合相关规则中关于对‘第三方’的要求”的说法,坚决不予认同。

  同时日出东方还表示,该公司产品经得起任何形式的抽检和复检,通过国家惠民审核证明该批报告符合有关“第三方”的要求。并且由于江苏质检院的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日出东方将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于日出东方的最新回应,黄鸣则认为,日出东方不仅不合规,还不合法。因为“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是7月27日才在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完成实验室备案工作,江苏质检院不能借用该企业的检测资源出具检验报告,且两地距离较远,移动检测工位、检测设备可能性几乎为零。“建议惠民补贴政策办公室进行复查,并取消江苏省质检院检测的所有违规型号获得惠民补贴的资格。希望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日出东方作出诚信调查。”

  据统计,在惠民工程申请补贴的两个批次中,日出东方总计申报了173个项目,而皇明集团只拿到了47个。如果日出东方在节能惠民工程补贴项目被取消,无疑,皇明也是其中的受益者。对于此种说法,黄鸣认为,从经济利益上这两者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但是像日出东方这种不当得利,违规违法的得利是应该被彻查的。

  据记者了解,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质监总局关注到黄鸣对江苏省质检院出具的太阳能热水器检测报告的质疑,已责成江苏省质监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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