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司法局围绕“五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团结、敬业、公正、廉洁、惠民”的司法行政队伍。
建立责任机制。打造责任链条,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形成上下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的责任链条。强化协调联动,建立约谈制度,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建立警示机制。通报警示,做到发现一起违规违纪问题就通报一起,并进行针对性点评和严肃批评。短信警示,在重要节假日向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编发警示短信,提醒大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节日病”的发生。建立防御机制。制定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明确提出聚焦“四风”问题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行公务支出消费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建立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完善举报投诉接待、网络问政受理制度的同时加强“四个随机”进行暗访督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规定的党员干部,将严肃予以问责。建立考核机制。每年分两次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作风考核评价,对存在严重作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