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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147人被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录 向“套路贷”亮剑

发布时间:2019-06-22 10:16:0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陈向东 顾建兵 王玮丽  |   责任编辑:许蓉
依法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和虚假诉讼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记者20日从南通中院了解到,去年9月以来,南通全市法院共梳理了1478件疑似职业放贷人的案件,其中147名涉案人被列入

  依法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和虚假诉讼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记者20日从南通中院了解到,去年9月以来,南通全市法院共梳理了1478件疑似职业放贷人的案件,其中147名涉案人被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录”。

  “套路贷”作为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一种,严重破坏着经济社会秩序。犯罪分子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去年下半年开始,南通中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防范和惩治“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全市法院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回头看,排查梳理涉“套路贷”与虚假诉讼案件情况,对有疑点的案件填写案件登记表并及时报送。对实施涉“套路贷”与虚假诉讼等涉众型违法犯罪行为的,作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充分利用法院大数据进行检索,对一年之内有5件以上作为以原告起诉的放贷人,一律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录”,定期抄送给金融办、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防止利用民间借贷“套路贷”危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全市法院加大了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除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银行流水等款项交付凭证进行审查外,还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关系、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

  “一般的融资要向正规的商业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进行融资,办理合法的借贷手续,防止落入‘套路贷’的陷阱。”南通中院民一庭庭长吴勇军表示,对这类扰乱金融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的案件,法院将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宣传帮助人民群众提高对此类违法行为的警惕度和识别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陈向东 顾建兵 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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