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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首例支持起诉“宣告监护人失踪”案件宣判

发布时间:2019-07-15 15:40:10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史卫平 李杰 马书博  |   责任编辑:DH012
连云港市首例支持起诉“宣告监护人失踪”案件宣判,案件的成功办理为两名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孤儿福利、改善生活生存条件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护。

  今年7月初,家住灌云县小伊乡的未成年人小强、小红(均为化名)兄妹俩领到了2400元的孤儿养育金。父亲离世,母亲失踪,与奶奶相依为命,兄妹俩的生活一度陷入困境。今年4月,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全市首例支持困境儿童起诉宣告失踪案件,法院当庭宣告小强、小红的母亲汪某失踪,兄妹俩“事实孤儿”身份得以确认。

  此事缘于去年6月,灌云县检察院开展困境儿童专项清理排查。“第一次到他们家看到的是满墙的奖状,让人印象深刻。我见过很多类似的家庭,一般的孩子很容易自暴自弃,这兄妹俩能健康成长尤为可贵!”灌云县检察院专职委员王玉荣回忆起当初调查时的情形说道。

  小强、小红兄妹俩的父亲在2012年的一场车祸中离世,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汪某因无人照顾而走失,苦苦找寻了六七年仍音讯全无。兄妹俩和奶奶一起生活,靠奶奶做散工以及孩子的低保艰难度日,疾病缠身的奶奶时时担心撑不到将孩子拉扯大的那一天。“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由于父母监护缺失,他们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俗地讲就是‘事实孤儿’。孤儿可以获得政府和社会救助,而‘事实孤儿’困境往往被忽视。”在确定兄妹俩符合困境儿童的条件后,王玉荣决定帮助这对不幸的兄妹。

  “帮助兄妹俩要有长远的计划,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支持起诉宣告监护人失踪的方式,帮助他们享受政策关爱。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可以支持兄妹二人起诉宣告其母亲失踪,让其符合孤儿的相关条件,以便进一步对其帮扶。”灌云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杰表示。

  随后,该院未检部门与县民政、公安、法院、司法等机关沟通,帮助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期间,王玉荣、李杰两位检察官多次看望兄妹俩,进行谈心交流,辅导学习,慢慢地得到了兄妹俩的认可和接纳。

  今年1月,小强、小红兄妹俩就其母亲宣告失踪一案向灌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遂向灌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法院于4月22日开庭,当庭宣告汪某失踪。

  为让兄妹俩尽快享受到相关政策,灌云县检察院未检部门持续跟踪、督促相关部门的办理进度,同时积极协调学校减免兄妹俩学杂费用,并确认每人1200元的生活费补贴于7月1日打进奶奶的账户。“我已经70多岁了,我就是放心不下我的孙子、孙女,孙子才12岁,孙女也才10岁,要是我哪天‘走了’,剩下这两个孩子该怎么活啊!现在有了国家抚养,我也算放心了。”兄妹俩的奶奶拉着检察官的手老泪纵横。

  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案作为灌云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案件的成功办理为两名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孤儿福利、改善生活生存条件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护。此案也是全市首例支持困境儿童起诉案件,为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探索保护“事实孤儿”做出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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