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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患癌流浪汉公园“等死” 死前当街撒钱

发布时间:2015-07-23 15:52:30  |   来源:中国台湾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曹锐
老人走不动了,拉屎撒尿都在一条裤子上。便溺的味道让人难以忍受,常人都干不了擦屁股这事。三轮车夫老三干脆把老人的内裤扔了,“自己旧裤子多,每次拉屎撒尿,就给老人换上。”

  死得沉默?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市共有救助管理站6个,2014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9514人次,2013年救助37611人次,2012年救助36777人次,三年来一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3902人次。过去一年(自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429人次,其中危重病人562人次。

  然而,依旧有很多流浪汉游离在救助体系之外。

  救助站的救助原则是“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也就是说,流浪汉接受救助必须是自愿的。

  南都记者在以往的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流浪汉排斥救助站,很大部分原因是要守住自己的尊严———“去救助站的都是老弱病残,容易让人看不起”。另外,他们也提到,救助站没有外面的世界那样自由,吃住不方便。

  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对于危重病人,救助站一般采取就近送院的办法。受助人员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在站内患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的,送当地具有传染病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治疗。

  然而,当流浪汉送去医院以后呢?

  “悦善100”露宿者关怀义工团队的资深社工小强(化名)透露,其实救助站通常扮演的是“让流浪汉回家”的角色。“医院会有张表填,如果是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可以减免医疗费用,救护站通常只是确认流浪汉的身份。”

  小强说,即便医院对“三无”人员有医疗救助,但是对于贫困的癌症病患,则显得鞭长莫及。

  小强的社工经验让他了解到,医院也只能“救急不救贫”,首要任务是让存在生命危险的人生命体征恢复稳定,但是不能在没有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保证长期治疗。

  像肝癌这种病,他打了个比方:“如果流浪汉都可以免费接受治疗,那全中国的医院都会挤满了人。这不太现实。”

  小强举了个例子,他曾经救助过一个在交通肇事中被撞伤的流浪汉。肇事方赔了16000元,流浪汉没见过这么多钱,想着就这样过去了。但是,送到医院后,他才发现实际的医药费用要两三万元。流浪汉没有身份证,没法和肇事方对簿公堂。

  他说,后来是医院啃下了这笔费用,他们称之为“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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