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自网络
作为一个有十余年教龄的中小学教师,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避免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一、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
我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违法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进行心理换位,站在学生和家长的角度想一想。
体罚是一种粗暴的行为,它不仅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而且收不到好的教育效果。心理学研究表明,经常受体罚的学生,容易形成不健康的心理。老师也经历过学生时代,说句心里话,你愿意接受体罚吗?假如你现在也有子女读书,孩子经常受体罚,你会怎么想?如果教师都能这样进行心理换位,将会减少许多体罚事件的发生。
三、注重师德修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学习。
现代教育观提倡以人为本,提倡教育服务意识。在教育过程中,不管遇到多调皮的学生,不管遇到多难处理的问题,我们都应该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仅要把学生当成人格平等的朋友,而且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要想到中小学生毕竟是未成年人,他们不可能会没有错误,教师应该宽容他们,给他们爱,要学会用自己美好的心灵去温暖其心灵,用精神甘霖去洗涤他们思想上的污垢。教师对待学生的方式,也将成为他们对待我们和别人的方式。所以,要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师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和高尚的道德。
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教师不会体罚学生,但愿体罚学生的事件远离我们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