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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不愿住在班主任老师家里“补课”,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天宏小学三年级学生李某宇,一次次遭到棍棒抽打、被扇耳光,甚至被老师抓住头部撞向墙壁。之后,经与学校协商,李某宇转到其他班,又被新班主任呵斥“滚出去”。李某宇的母亲何女士称,已决定给孩子转学,并要求学校支付“转学费”。不过,大源天宏小学校长周仪平称,学校已经开除之前打人的班主任,“如家长坚持转校,校方会积极配合办理有关转校手续。但所谓‘转学费’的诉求,学校很难答复。”
吃住在班主任家里交了3500元“补课费”
李某宇称,自己成绩较差,被班主任要求去她家里“补课”。“之前的一次语文测验,我考了24 .5分,杨老师就是教语文的。”5月初,班主任杨老师电话告知何女士,李某宇要么过来她家里补课,要么就转班,“总之不能拖了整个班级的后腿。”
5月4日起,在交了3500元钱“补课费”之后,李某宇被要求每天放学后去杨老师家里吃住。如果不出意外,“补课”时长两个半月。4日当晚,何女士惦记儿子,通过别的老师打通杨老师电话,儿子就在电话里说不想“补课”,想回家。
从4日开始,李某宇在班主任家里住了3个晚上。“一共有3个学生在她家里‘补课’,但是只有我跟杨某文吃住在她家里。”李某宇说,所谓的“补课”,只是在自己把作业做完之后,班主任在作业后面签个名,“没有专门开小灶教过什么。”7日一大早,何女士拗不过儿子,向杨老师提出不再“补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