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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铁锤砸死路人 高空坠物如何担责?

发布时间:2015-04-28 16:11:21  |   来源:南方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沈洁
4月26日10时左右,在辽宁沈阳黄河北大街黄山路的中粮隆玺世家小区内,发生一起悲剧。铁锤从13楼高空坠落,将楼下一女子当场砸死。据小区业主介绍,该园区刚交房不久。

图片来自网络

  2.极端天气,能否免责

  案例:原告白某入住一招待所,将自己的轿车停在招待所停车场内。第二天早上,白某发现汽车被招待所楼顶掉落的太阳能集热器砸坏。白某与招待所协商赔偿事宜遭拒,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招待所赔偿维修费及公估费5万元。经查,事发当晚,招待所所处地区遇强对流天气,最大风力达八级。招待所认为,八级大风是导致集热器坠楼的主要原因,此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招待所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解析:本案关键在于当晚的八级大风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这一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外力。本案经审理认定,招待所所处地区在该季节时有暴风天气,且案发当天气象部门已发布大风预警。因此,招待所应当能够预见大风可能带来的太阳能集热器坠楼风险,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当天的八级大风不构成不可抗力,招待所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示:恶劣天气能否构成不可抗力需要结合侵权地气象特点进行判断。在气象学和交流通信极为发达的今天,一般的恶劣天气均可得到预警,侵权人以此为由主张免责往往难获支持。恶劣天气极大地增加了建筑物上悬挂物、搁置物掉落的风险,建筑物的所有者、管理者、使用者及其他负有维护义务的人对恶劣天气要特别注意。一方面,购买放置于室外高处的设施时应考虑本地的气象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安装及施工;另一方面,在发生极端天气情况时,应对室外的悬挂物、搁置物采取临时加固措施,防止坠落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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