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来到靖江市新桥镇上青龙港西侧的江堤边,放眼望去,排排柳树、绿杨、成片芦苇迎风摇曳,给盛夏时节带来阵阵凉意。而去年,这段江堤上还有一家非法码头,大风刮过,飞沙走石,凌乱不堪。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江苏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通报问题中,通报了靖江市苏中高鑫隆物资中转站码头非法经营问题,该码头位于长江重要湿地内,应取缔关闭。
苏中高鑫隆物资中转站位于靖江市新桥镇上青龙港西侧,经营范围为物资中转,黄砂、石子、水泥、建筑材料零售等。该中转站占用长江岸线东西长143.7米,南北宽123米,厂区占地面积18960平方米,位于长江重要湿地二级管控区内,不符合《江苏省生态区域红线保护规划》。
2016年4月,泰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的通告》,将其列入非法码头整治名单。去年6月,泰州市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沿江非法码头后续整治工作的通知》,将苏中高鑫隆物资中转站码头列入拆除类非法码头整治对象,要求去年12月底前完成码头拆除工作。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靖江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推进法律程序。靖江市水利局去年8月31日,对苏中高鑫隆物资中转站作出注销行政许可通知;去年9月11日,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在收到通知书10日内自行恢复占用水域原状;去年11月14日,该市水利局约谈高鑫隆码头负责人。
去年12月11日,靖江市开始对高鑫隆码头进行现场拆除,共拆除吊机基座2个、生产生活用房2幢、大小水泥罐体6个、拆除面积近2万平方米,完成滩地绿化,恢复长江河道生态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