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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靖江推行优秀人才“举荐制” 最高享100万购房券

发布时间:2019-04-04 08:31:24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朱凯 顾介铸  |   责任编辑:许蓉
靖江市近日出台《非共识性人才认定办法》,在人才认定过程中破除论文、职称、学历限制,突出市场认可与同行认可,有效促进人才评价科学化。

  靖江市近日出台《非共识性人才认定办法》,在人才认定过程中破除论文、职称、学历限制,突出市场认可与同行认可,有效促进人才评价科学化。

  靖江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明确,推行优秀人才“备案认定制”“举荐制”,建立突出市场认可、不唯资历条件的人才评价体系。按照非共识性人才认定办法,其认定对象包含三类:带项目到靖江创业的优秀人才、企业高薪聘请的创新人才、获得行业权威举荐的特殊人才。对第三类获得举荐的特殊人才,至少要获3名行业权威举荐,举荐人包括两院院士、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会长、高校院所相关学科带头人等。

  符合要求、获得认定的人才,可享受靖江最高100万元“购房券”、3年免租金住人才公寓、最高18万元生活补贴等待遇,同时享受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服务,并可优先获得人才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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