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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山东烂尾楼乱象 未建好先预售挪用购房款/图

发布时间:2015-02-07 09:05:31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徐美娟
最近几天,我们一直都在谈论烂尾楼的问题。无论是枣庄、平度还是聊城,烂尾楼的出现,都套牢了众多业主的血汗钱,毁灭了一个个家庭安居置业的美梦。

  烂尾楼将如何重生

  记者经过为期两周的调查发现,枣庄、青岛、聊城、德州等地之所以会出现楼盘烂尾,主要的原因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商品房预售资金出现挪用造成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一般都由房产主管部门会同银行一块监管。预售资金一旦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后,如何规范开发商专款专用,杜绝挪用现象发生呢?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开发办科长赵廷刚对记者说:“买房人把钱存入监管账号之后,开发企业款的使用,是根据形象进度来进行拨付的。一共分了五个节点,当开发企业楼房建到主体一半的时候,我们就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的40%。这个账户里还会留60%的重点监管资金,等开发企业主体封顶的时候,再拨10%。接着开发企业这个建设项目经过五大主体验收之后,我们再拨30%,开发企业随着手续的办理,等着房地产企业办理完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的时候 再拨10%,第五个节点就是商品房期转现环节。这时候开发企业所有的手续都已经办理完成,房子可以办房产证了,我们再把剩余的10%扣除物业质量保证金后,余款全部交给开发企业。通过这么一个审批节点,就确保我们这个监管资金的余款,能够保证这个开发项目后续工程的建设费用,防止开发项目如果出现资金链断裂、开发企业跑路,剩下的监管资金就能把它建设完成。”

  记者获悉,开发商先行垫付资金建设楼盘,而后再根据建设进度向预售金监管部门申请支取预售资金。临沂市这项办法的施行,一来可以保障楼盘顺利建设,二来也可以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准入门槛,倒逼企业依法办事。

  面对山东各地已经出现的烂尾楼盘,李铁岗教授建议,在解决烂尾楼问题方面,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站出来,积极应对。根据每个烂尾楼的具体情况,政府可遵循市场规律进行不同的引导。比如,对于私企所有的烂尾楼,政府可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房产商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对于国有资产的烂尾楼,政府可帮助有关投资公司率先行动,争取在短期内完善工程;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烂尾楼,该补偿的补偿,该拆迁的拆迁。

  事实证明,整治烂尾楼,政府的角色不可或缺。从济南的三联彩石山庄到威海乳山银滩再到潍坊汇景名城,这三处烂尾楼之所以能得到重生,都是在政府的有效介入下完成的。从另一个层面来讲,烂尾楼之所以能拖延多年甚至十多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无力”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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