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7〕21号)文件,我市获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的企业达199家,占南通市近四分之一,较上年度增94家。2018年,我市税收政策落实企业数228家,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总额达3.2亿元,企业的“获得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自省政府出台“科技创新40条”以来,市科技局发挥科技政策宣讲团、科技政策辅导员和科技政策助理员队伍作用,深入开展科技政策宣传和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让企业更好更快地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2018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为54.95%,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为2.68%。去年5月,省政府表彰海安为贯彻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科技创新40条”成效明显的两家县级城市之一。去年12月,我市入选国家首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苏中苏北唯一,全省5家,全国5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