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委巡察机构创新实施巡察“后评估”制度,通过开展“自评、互评、双评、反向测评”的“四评”活动,多维度、多方位、多层次对区委巡察干部进行“画像”,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组办自评进行“自画像”。巡察组与巡察办分别从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发现并移交干部问题线索、撰写巡察相关材料、日常管理、信息宣传、服务保障等六个方面自查自评,进行“自画像”。自巡察“后评估”制度实施以来,组办积极高效推进巡察工作,完成巡察报告35篇,专题报告5篇,其中有2篇被市委巡察办评为“优秀巡察报告”。巡察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一批创新工作做法分别被德正网、《新华日报》、清风扬帆网、《党的生活》等相关媒体宣传报道,2个典型案例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采用。
组组互评进行“互画像”。组织开展巡察干部年度述职评议会,每个巡察干部进行个人述职,采用PPT形式向区委巡察领导小组以及巡察机构全体成员汇报全年工作成效。与会巡察干部分别就工作成效、工作作风、创新创优等三个方面互相测评打分,进行“互画像”。巡察干部全面高质地展示了工作风采,参评人员也能够秉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成果与质量相统一原则进行打分,安排专人进行计分,领导小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并进行点评,确保整个评议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评价巡察干部工作实绩、评优选先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抽调人员单位双评进行“双画像”。针对巡察工作中出现的“抽调干部机制不顺”“抽调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坚持在完善抽调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兼职巡察干部人才库,要求全区各单位推荐优秀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分别对抽调巡察干部综合表现和选派推荐单位评价打分,进行“双画像”。抽调干部实行两轮一抽,抽调结束后,由巡察组和巡察办对抽调巡察干部进行打分,出具鉴定。同时,对抽调干部选派单位进行联动打分,对于不支持巡察工作,选派不称职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在年终政治生态评价中予以扣分。
被巡单位反向测评进行“反画像”。为了客观反映巡察干部存在问题,开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干部在巡察业务、敬业精神、巡察实绩、巡察态度、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测评打分,进行“反画像”。为了体现测评结果的客观性,巡察办安排工作人员在每轮巡察反馈会“第一环节”即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发现问题之前组织测评打分。自开展反向测评以来,共发放并收回测评表1200余份,102名巡察干部接受测评,总体情况较好,巡察干部平均得分95分以上。收到问题建议16个,对于问题建议,巡察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涉及巡察干部个人问题的,及时与干部见面提醒;涉及巡察工作面上的建议与意见,在巡察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规范,出台规范性制度2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