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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城乡低保7月1日起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

发布时间:2019-06-21 13:24:3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李梦琪 王磊  |   责任编辑:DH012
2019年7月1日起,淮安市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将分别由每人每月580元、52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上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735亿元。

  6月20日下午,淮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悉,从2019年7月1日起,淮安市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将分别由每人每月580元、52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实现城乡并轨。

  淮安市历来高度重视改善基本民生,工作保障力度、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已经连续多年被纳入淮安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力推进。今年以来,淮安市围绕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并轨工作,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努力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着力增强困难群众幸福感。

  低保提标并轨,增加保障温度。从今年7月1日起,淮安市城乡月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610元,实现城乡并轨,同城同标,提前一年完成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到2020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兜底脱贫成果,更好地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城市、农村居民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计4.5万户、9.14万人,上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735亿元。

  聚焦特殊群体,拓展覆盖广度。着重加强对困难家庭残疾人、大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困难家庭“单人保”范围在原来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基础上,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医疗救助的大重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单人保”政策实施以来,已有4649名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和2474名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强化信息核对,提高识别精度。今年以来,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核对机制,实现市级核对中心与民政、税务、公安、人社、国土等12大部门、19项信息数据交换,运用“大数据”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低保对象、住房保障对象等家庭人口、车辆、房产、金融资产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在技术层面为提高申请对象识别精准度提供了有力支撑,也在精神文明建设层面助推社会形成诚信申报的良好氛围。

  密切政策衔接,加快救助速度。在全市推行“急诊救助”机制,更好地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应急性、过渡性、补充性救助功能,将临时救助制度贯穿于社会救助链的“前端”、“中端”和“后端”,对提出低保申请的对象同步启动临时救助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急难对象积极实施“先行救助”,提高对遭遇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时效,发挥好综合救助效应。同时,指导各县区在临时救助申请办理中取消婚姻、户籍等证明材料,通过改进审核方式,进一步“简证便民,优化服务”。今年上半年,全市已实施临时救助7507人次,其中,救助急难对象432人次,救助支出型困难对象7075人次,上半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759万元,各县区平均救助水平为1011元/人,比上年同期增长4.76%。

  淮安市民政局副局长龚建新说,下一步,淮安市民政局将把惠民政策宣传到位,提高群众知晓度;严格管理规范单位,提高群众支持度;畅通渠道监督单位,提高群众参与度;基本民生保障单位,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城乡低保提标并轨”项目取得实效。(李梦琪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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