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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法院执行局:深夜的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19-05-13 16:06:47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陈东亚 武国进 周正东  |   责任编辑:DH020
5月9日21点20分,淮安市淮阴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突然接到申请人电话,请求控制被执行人。在得知继续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面临被采取拘留时,朱某一改之前推诿抵赖的态度。

  中国网·美丽淮安讯 “我找到朱某了,你们赶紧来啊!”5月9日21点20分,淮安市淮阴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突然接到申请人电话,请求控制被执行人。

  21:29,收到举报电话后,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斌随即做出安排,5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迅速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点。

  2017年3月,孙某作为申请人欧某某和被执行人朱某的朋友,因朱某一时急需筹借资金,于是介绍了原被告双方认识。在孙某的介绍并作为担保人的情况下,欧某某向朱某出借了3万元借款,并约定几日之内一定还款。

  但此后朱某并未按原先约定偿还借款。2017年9月,经法院审理,判决朱某偿还欧某某借款3万元并承担迟延履行利息,但朱某仍无动于衷。

  2018年2月,欧某某向淮阴法院申请强制。得知自己被进入执行程序后,朱某进行了“简单表示”,向欧某某偿还2千元后便“消失不见”,作为担保人的孙某也偿还了5千余元。对此情形,该院执行局多次同朱某进行了联系,对其采取限高等措施并对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然而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并进入拍卖程序。

  2019年3月,朱某房产被成功拍卖,因朱某涉他案金额标的较大,债务不能全部予以清偿,欧某某虽及时参与分配,在仅得到1.3万余元的执行款后,仍然还有近1万余元的执行款未能得到履行。

  “法院并非刻意要对你司法拘留,对你进行拘传只是为了敦促履行义务。”23:07,淮阴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内,执行干警向朱某进行耐心的释法析理。

  在得知继续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面临被采取拘留时,朱某一改之前推诿抵赖的态度。现场筹借到1.1万余元并当场兑现,最终该案得以顺利执结。(陈东亚 武国进 周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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