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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纪委监委全程夯实“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 确保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

发布时间:2019-07-10 18:52:41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王越  |   责任编辑:DH012
近年来,灌云县纪委监委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时刻紧绷办案“安全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首先是事前摸底评估。其次是事中管控减压。再者是事后交接回访。

  近年来,灌云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勇于担当作为,在深度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的同时,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时刻紧绷办案“安全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

  首先是事前摸底评估。谈话前,对谈话对象个人情况全面了解、综合评估,做到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世和近期情况“七必知”,根据情况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明确合适的谈话时间、谈话人员,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同时,谈话安全员对谈话室的设施和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其次是事中管控减压。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医疗绿色通道,并在谈话室配齐医疗急救药品和用品,做好应急准备。谈话前,安排医护人员现场保障并对被谈话人进行必要身体指标检查,在《谈话对象身体检查情况登记表》上做好详细记录。正式谈话前,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讲明道理、讲清政策,帮助被谈话人卸下思想包袱,减轻精神压力。谈话过程中,严格控制谈话时间并密切关注被谈话人的身体、情绪变化,把握好谈话的方式、节奏,对身体出现不适症状、情绪过度紧张的被谈话人,及时调整谈话策略,加强心理疏导。

  再者是事后交接回访。谈话结束后,按照“谁送谁领、谁接谁送”的要求,通知被谈话人家属或单位同事履行交接手续,并委托接收人实时关注被谈话人心理情况,与被谈话人家庭、所在单位保持联系。谈话后一周内,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主动了解被谈话人工作、生活和心理情况,确保对突发情况进行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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