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阜宁县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艰难讨债二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双方经调解后均向承办法院致谢。
新港村民委员会自1999年起共向老陈借款18000元,并约定了借款利息,后村委会归还部分借款。由于村委会领导换任多次,新官难认旧账,老陈追款一直未有着落。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陈诉至阜宁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发现虽然借款金额不大,但借款持续时间较长,承办法官多次到村部了解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法明理,数次沟通之后双方终于达成了初步一致意见,村委同意还钱,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一笔长达20年的借款到此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