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对高通的突击检查,拉开了此次反垄断调查的序幕。在随后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曾重点对高通公司以整机作为计算许可费的基础、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许可、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将专利许可与销售芯片进行捆绑、拒绝对芯片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许可以及在专利许可和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
高通此番提出的整改计划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整。该公司表示,将向当前3G、4G必要中国专利提供授权,并和其它专利的授权分开进行,在谈判过程中将提供专利清单。作为授权谈判的一部分,如果高通寻求从中国许可证持有方获得交叉授权,高通将会与许可证持有方进行真诚地谈判,提供合理对价。
对于面向在中国销售使用的品牌设备的3G、4G必要中国专利的授权,高通将对3G设备(包含多模3G/4G设备)收取5%、对不执行CDMA或WCDMA网络协议的4G设备(包含3模LTE-TDD设备)收取3.5%的专利费;每一种专利费的收费基础是设备销售净价的65%,不再按照设备全价收取专利费。
高通公司指出,虽然对调查结果感到失望,但对发改委评估并批准其整改计划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