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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喝“早酒“驾驶机动车被查 东海县交警提示:切莫抱侥幸心理

发布时间:2019-08-20 18:06:06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袁青青 孙子谦  |   责任编辑:DH012
近日,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桃林中队查获一起喝“早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该名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酒后驾车危害性与严重性。

   “我以为今天星期六,又是早上,喝点酒根本不会有事的,没想到还是给你们查着了”。近日,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桃林中队查获一起喝“早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六旬老汉喝“早酒“驾驶机动车被查 东海县交警提示:切莫抱侥幸心理

  8月17日上午10时许,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桃林中队民警在官庄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无号牌轻便三轮摩托车正由东向西往执勤点行驶过来,执勤民警上前示意该摩托车驾驶人朱某合(男,62岁,山东省郯城县人)停车接受检查。扑面而来的酒味,让民警怀疑该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于是立即将该驾驶人带至桃林中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8mg/100ml,该名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询问,该驾驶人表示自己平时就爱喝酒,当天早晨起床后就犯了酒瘾就喝了点酒,喝酒后感觉自己状态还好,以为又是周六又是早上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所以才侥幸开车上路的,谁知依然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执勤民警对该名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酒后驾车危害性与严重性,并因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行为,依法对该驾驶员处以14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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